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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58 (第3/4页)
地头狗的好处之一,便是能够找到最好吃最实惠的早点摊位。 喝完一碗馄钝,齿颊生香,回味悠长,人族传承一项烹饪手艺,寿命所限,每一代人做上几十年也就要退下来了,妖族不然,一只妖摆摊子可以连续摆几百年,只要不是傻到令人绝望,便能有一定成就,若是再有点天赋,食物的滋味更是不得了,如果天赋卓绝……想必在王城里,有这样的厨子吧? 邵羽悠然神往。 说起来,大于歌也是会做菜的,好歹跟着奇异门掌门乔安学了一段时日,不过他变成蛋又破壳而出以后,记忆暂时失去了,但手感或许还在? 画面展开,十岁的小孩站在凳子上,挥舞着相比他的手臂来说有些大的锅铲炒菜,他爹在一边坐享其成……不,虐待儿童是不对的。 碗里被放进一个馄钝,小于歌仰脸,眨巴着眼睛:“爹爹,你吃。” 多孝顺! 小孩接着道:“狗哥哥说还有很多好吃的,崽崽要留着肚子。” 呵呵。 这熊孩子! ↑评价变得真快→_→ 小于歌口中的狗哥哥,白旗,如今是人形,正坐在桌子的对面,也吃完了馄钝,此时正和老板攀谈中。 这小摊是一对麻雀夫妻摆的,据说有两百年历史了,他们和白旗的关系显然很不错,举止之间都很熟稔,邵羽注意到,白旗帽子上插的一圈羽毛中,就有两根是麻雀的,想必就是从这儿得来的了。 不远处有条黄狗过来了。 看外形,毫无疑问是中华田园犬。 俗称土狗。 这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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