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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2章 判案(3) (第2/6页)
。参座如此判决,岂不是有违孝道?” 人群里的声音陡然拔高了一截,显然认同的居然还不少。 其中的大多数,都是为人父母者。 这些人之所以支持孔相如的话,究其根本就是,他们赫然发现,一旦左梦庚的判决生效,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将来在子女面前的权威性将会彻底消失。 子女可以因婚事违逆他们,那么将来是不是可以因别的事而致乾坤倒转? 左梦庚今天坐在这里,显然功课是无比踏实的。 他呵呵笑着问道:“老夫子学问精深,试问,亚圣言五不孝,所为何者?” 听到左梦庚要讨教学问,孔相如来了精神,立刻摇头晃脑地背诵起来。 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肢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狠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” 他所讲的“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”出自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,而此时背诵的文章,则出自《孟子·离娄下》。 在这篇文章中,孟子讲述了为人子女不孝的五个例证。 四肢懒惰,不顾父母的生活,这是一不孝;喜欢赌博喝酒,不顾父母的生活,是二不孝;贪图钱财,偏爱老婆孩子,不顾父母的生活,是三不孝;放纵于寻欢作乐,使父母蒙受羞辱,是四不孝;逞勇好斗,连累父母,是五不孝。 左梦庚图穷匕见,突然问道:“请教孔夫子,这五不孝中,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可在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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