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左_第432章 判案(3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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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432章 判案(3) (第4/6页)

诫。

    莫要以一己之私,枉顾子女幸福,从而毁了子女的人生。

    而身为子女者,也得到了鼓舞。对于事关终生的婚姻大事,从今以后也可以勇敢表达想法。

    遇到了违背心愿的父母之命,也敢于进行抗争。

    谷蜊左梦庚的说法之所以能够得到如此广泛的认同,只因对于田狗子的所作所为,也没有人觉得他就没有过错。

    虽然许多人对于田小娥违背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行为口诛笔伐,但田狗子利用女儿换取钱财的做法,亦是禽兽之举。

    以往人们被孝道束缚,目光首先锁定在了田小娥身上。直到现在,通过了左梦庚全新的司法解读,开始正确看待其中的因果是非。

    围观的人还没有意识到,这个判决在人身解放方面所起到的作用。

    田狗子之后,左梦庚盯上了田有壮。

    “田小娥案相关责任人田有壮,涉嫌非法拘禁、殴打他人,限制他人自由,兼侮辱罪、逾权罪等,判处徒刑二十年。其余田凤年、田家财、田东升……等,判处徒刑十年。”

    田有壮双膝一软,直接摊在了台上。随即回过神来,嚎啕大哭。

    “参座,俺冤枉啊,俺何罪之有?”

    张宗桓也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“主审官,历来乡间纠纷,均由乡贤宿老出面解决。田有壮身为田氏族长,虽然行事颇有不妥,然罪不至此吧?”

    左梦庚锋芒毕露。

    “这田有壮可有官职?身居何位?”

    无人能答,也不需要回答。

    田有壮除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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