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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我不同意! (第6/7页)
三个浑身是血的家伙跑了。” “整个白鲸港有十四个社区,刨除这座议会和港口之外还有十二个,其中八个都是土著民和殖民者混居的,要向抓住凶手就得一个一个排查,除非你把整个风暴师都开进城,否则根本不可能——但那么做你还不如直接让舰队开炮轰城呢!” 安森微微颔首,卡尔的想法和自己完全一致:“那个报信的人呢,他现在在哪儿?” “在主教的那个教堂,和其他现场的目击证人待在一起。”卡尔叹了口气,伸手掏了掏上衣口袋,发现除了一个干瘪的烟盒外空空如也。 安森掏出烟斗,顺手递给他一盒卷烟外加火柴:“你没把他们带到议会这边?” “没有,那么做就太明显了——在教堂待着还能解释为宗教活动,带到议会那就太明显了,也容易他们紧张,更何况我们现在没那么多人手看管。” 火光在卡尔手中一划而过,淡淡的烟雾在两人之间缓缓飘散。 “而且我有一个猜测,这应该不是什么团伙作案,更接近于临时起意,那个社区的居民大概率也和犯人没太多瓜葛。” “你有什么证据?”安森抽了口烟斗。 “因为所有案发现场证人的回答都完全一致——他们都管凶手叫‘浑身是血的’家伙。” 卡尔·贝恩叼着卷烟,微微蹙着眉头:“没有体貌特征,没有脸色,没有提到他身上穿着的衣服,所有目击者注意到的只有他浑身是血这一件事。” “我觉得这能说明一件事,那就是他们对凶手印象不深,以至于事件爆发的时候都没注意到有这么家伙出现在自己家附近,甚至有可能他是在事情爆发的那个时间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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