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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58 (第2/4页)
如果还是不行的话,我们就用毛笔书写在竹简上。”昭夜提了个建议。 毛笔跟刻刀不一样,毛笔不需要花多大的力气,而且,竹简都是已经制好的,只要用墨水,就能在上面留下痕迹,至于痕迹没有刻刀的深,那也没办法,毛笔终究只是毛笔而已。 昭夜的这个提议很好,贝伦斯没有反对。 只是,他们转身又得面对两个问题,第一是墨水,墨水可不像碳条那么容易弄,要知道,在星际时代,笔墨纸砚,都是奢侈品中的奢侈品,根本没有几个人见过。贝伦斯和昭夜能折腾出纸笔,就已经运气极好了。 第二个问题,就是这种毛笔怎么用? 毛笔非常软非常软,没用过的人,根本不觉得这是能用来写字的,在投入使用之前,贝伦斯和昭夜自己也试用了一下。 两个联邦精英发现,自己怎么都用不好这玩意,也不知道历史上那些能用毛笔写书的人,到底练就了什么样的逆天技能。 一个人搞不定,结果,两个人也搞不定。 两个人对视一眼,都在对方眼里,看到了无奈。 “昭夜首领和贝伦斯首领最近很忙?”这也不知道是奔狼多少次被拦在议事大厅外面了。 议事大厅,是启明城处理事务的地方,对于城中的几位后勤大佬来说,这里的东西都得保密,要是启明城的人,进了也就进了。可是奔狼显然不是启明城的人。 但是奔狼不这么想。 他来这边的原因,就是想见见儿子,带儿子出去溜达溜达。以前,小狼想要奔狼带他出去溜达溜达的时候,奔狼从来不答应,现在奔狼想带儿子出去,小狼却不答应了。 而且,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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