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钉子户_第二七五章 三民主义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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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七五章 三民主义 (第1/4页)

    “在这方面,我城在很多领域已经开始在做了。父为子纲、夫为妻纲这两条也将在城废除,每个人的生命权属于自己,一切由法律来裁定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人人平等,是有序的人人平等。职务有高低,但人格和尊严人人平等。”

    他不管各人的反应接着道:“第二条,民族。我所说的民族,即中华民族。”

    “那些在大明境内包括汉族在内的,认同我中华文明的,接受我中原王朝统治的各民族,我统称为中华民族。”

    “凡是我中华民族同胞,认同我城法律,愿意加入我城的,我们将一视同仁。其他外部民族想加入我城的,将会有严格规定。其他外部民族敌视我中华民族的,我们将坚决打击,或者消灭。”

    中华民族的称谓,要到民国才有。

    “那些敌视我城的,或者残害我中华民族同胞的,不管是谁,也同样是我们的敌人。”

    实际上他最终想提的是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,这也是民国后才有的。现在提爱国主义太早了,容易引起混乱。

    “第三条,共同目标。我城所有人民的共同目标,就是要建立以道德为基础,以法律为准绳,人人平等,安定祥和,经济和文化高度发展的工业化社会。”

    有鉴于这些人的文化水平和时代局限性,王越先提出三点比较重要纲领,也可以叫初级的宪法或党纲,以后再慢慢扩展和充实吧。

    “刚才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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