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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2  (第2/3页)
 而且我有耐心,我能忍,比任何人都能忍。    我愿意费这些心力,也没别的原因,因为我爱罗迅。    我爱罗迅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    我十三岁被他做的进了医院,醒来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他。他靠在窗边抽烟,少年的富有纤长感的骨架,发达肌rou还未来得及长出。T恤穿在他身上,被风吹的鼓起来,里面仿佛空空荡荡。    我看了他很久,直到他转过头来。    我看到一副俊秀面孔,皮肤光洁,黑暗中微微发光,东方人的五官,眉毛、眼睛、鼻子、嘴巴,都不深刻、不浓烈,却淡的很好看。他歉疚的对我笑一笑,说:“以后你就跟我吧,你叫什么?”那时候他还会笑。    我想了一会儿,回答他:“我叫方。”    “我不会亏待你。”    从那之后,我就跟着他。    他年少时比现在可爱的多,对我十分着迷,每天翻来覆去的折腾我,见到我与别人讲话就吹胡子瞪眼,后来干脆将我关在他房间里,连饭都是他带上来喂我,不许我见到他以外的任何人。    那段时候,我差点被他逼疯。他让我痛的几乎死去,也会温柔的抱着我晒太阳,或者一脸不耐的坐在我对面写功课。我几次三番逃走,全被他捉回来打得半死,后来自杀也未成功,只能回到他身边。    那两年多,我的生命里没有别人,只有罗迅。    无论我恨他爱他,都只有他。    再后来,罗迅的父亲、罗老爷子死于谋杀。罗迅两个弟弟都还小,他不得不挑起美国西海岸黑帮老大的担子。他初掌权,尚不能服人,又要为父亲报仇,忙的头昏脑涨,对我的看管就松了。有想取他而代之的人找到我,给我一把枪,挑拨我去杀罗迅。    对罗迅开枪时,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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