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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章 (第1/2页)
达西与宾利说是朋友,但他们的关系并不对等,在原著里位高者达西经常会使用训诫、教导的口吻跟宾利说话,而宾利也一直尊称他为达西先生,也正是如此,所以达西劝宾利不要跟简.班纳特在一起,宾利就听了。 简.爱却不一样,她骨子里有一股坚韧与决断,这样的性格对于一个性格软弱的人有极大的吸引力,这是心理学上的性格互补性。而夏洛特并不看好他们的关系,所以她插手是为了保护简,因为对于宾利来说这可能只是一次消遣或者是风流韵事,但对于简.爱来说,将会是再一次的灭顶打击。 但文里的宾利比原著更有主见,因为夏洛特成为了他的朋友,他从一个女性身上学到了主见与决断,所以他下决心买了田地,完成了身份的转化,从这一刻开始,他与原著里的宾利就像是两个平行时空的人,性格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。包括简.班纳特她们,她们也发生了改变,进入了另一个社交圈,不会像原著一样,只能靠婚姻改变命运或者是生存,那个时候变得更优秀的她们也许会有很多追求者,但她们不一定要向原著一样,一定要选一个所谓的“合适”的先生结婚。 因为在我看来伊丽莎白与达西是因为爱,所以突破了贫富差距,他们其实是同一个阶级,只不过达西是乡绅中最顶尖的那一批,而简.班纳特跟宾利则是符合那个时代对于“理想婚姻”的期待——男性提供经济保障,女性以青春美貌与品德成为家庭女主人。奥斯汀通过人物互动与时代逻辑,暗示了这段婚姻在世俗框架下的“合宜性”,简.班纳特提供美貌与身份,宾利提供财富,在所谓的一见钟情的理由下,进一步强化其作为“爱情与物质平衡”的典范意义,但真是因为纯爱情的话,宾利第一次就不会离开,他跟简.班纳特最后在一起,其实是经过达西先生的劝说,并且达西先生表明自己对伊丽莎白的心意后,两位宾利小姐才同意宾利的婚事,或者说不再阻拦。 其实,宾利这段婚事,很符合当时社会的行情,就是富有的商人中产阶级娶高一阶级的小姐来改变身份,就像达西的父亲与母亲,父亲是乡绅,母亲是贵族出身,所以在我看来,顺着不同的走向,宾利与简.班纳特会选择不同的恋人,但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是理想主义者,认为婚姻就是基于爱情的,他们是一种理想与精神灵魂上的共鸣,在没有遇到这样的人之前,是不会轻易许诺婚姻,所以他们再次相遇之后,吸引是不可避免的。 关于原著我是这样理解的,可能过于浅薄,傲慢与偏见中,奥斯汀一共写了三对夫妻,代表三种婚姻情况,第一对,夏洛特与柯林斯,他们是“合适”的婚姻,面包与生存的选择,是那个年代绝大多数没有嫁妆与美貌的小姐无奈的选择;第二对,简.班纳特与宾利,基于所谓的一见钟情下的世俗适宜的夫妻,真讲爱情,可能就60%吧,毕竟宾利最初纯看脸,因为简的性格是当时绝大多数淑女的典型,换而言之就是换个同样漂亮的小姐,宾利依旧会一见钟情,简也一样,换个年轻富有的绅士,她依旧温柔体贴;第三对,伊丽莎白与达西,突破贫富差距,共同妥协退让,达成的灵魂共鸣,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,注定有一方需要先退,达西先退了,他们才有机会,所以很多人会喜欢达西不仅是因为他富有英俊,更多的是他愿意为爱放下面子与傲慢妥协退让,而伊丽莎白她虽然偏见,但她也擅长反思,也不会拉不下面子死犟,她在意识到误会达西后,就表示了歉意,诚恳的道歉,进一步塑造了她的性格,达成与达西的灵魂共鸣。我觉得正是这三对夫妻的塑造,既写出了社会最糟糕的婚姻柯林斯与夏洛特,又写出了社会最适宜的婚姻简.班纳特与宾利,更写出了跨越现实的理想婚姻伊丽莎白与达西,这才是它成为经典的原因,而不是所谓的“灰姑娘玛丽苏”小说。 第129章 倒数第一与第二的教学 客厅里热闹的讨论着,都在给宾利出着主意,帮他一起规划牧场的建造。 卢卡斯先生问道:“你要养羊还是养马?” 宾利回道:“准备养十匹马,一千只左右的山羊。” “这么多吗?”艾丽女士惊讶的问道。 宾利先生回道:“如果是圈养的话,三百亩地种上畜牧草,可以养殖一千五到两千只左右的羊,不过我想着冬日里还要囤积牧草,因此养一千只左右最合适,再养上十匹马,找专业的养马人养殖战马,马匹的卖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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