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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录三:今本《周易》文本(二) (第5/5页)
初六:无咎。 九二:田获三狐,得黄矢,贞吉。 六三:负且乘,致寇至,贞吝。 九四: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 六五:君子维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 上六: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获之,无不利。 ()损:有孚无吉,无咎,可贞。利有攸往。曷之用二簋,可用享。 初九:已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 九二:利贞,征,凶,弗损,益之。 六三:三人行,则损一人,一人行则得其友。 六四: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 六五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元吉。 上九: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。利有攸往,得臣无家。 ()益: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 初九:利用为大作,元吉,无咎。 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龟,弗克违,永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 六三:益之,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 六四:中行告公从,利用为依迁国。 九五:有孚,惠心勿问,元吉。有孚,惠我德。 上九:莫益之,或击之,立心勿恒,凶。 ()夬:扬于王庭,孚号有厉,告自邑,不利即戎,利有攸往。 初九:壮于前趾,往不胜,为咎。 九二:惕号,莫夜有戎,勿恤。 九三:壮于頄,有凶。君子夬夬,独行,遇雨若濡,有愠,无咎。 九四:臀无肤,其行次且。牵羊悔亡,闻言不信。 九五:苋陆夬夬,中行无咎。 上六:无号,终有凶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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